公告日期:2017-11-10
公告编号:2017-038
证券代码:836581 证券简称:捷思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善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21号B座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1月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邢文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由于业务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伍佰万元、保函额度人民币伍佰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实际借款金额与借款期限等事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由北京石创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借款相关事宜,并委托邢文华先生办理合同签订等具体事宜。
2、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7-038
4、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文华及其配偶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贷款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由于业务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伍佰万元、保函额度人民币伍佰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实际借款金额与借款期限等事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该笔借款由北京石创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邢文华及其配偶李雁为北京石创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实际控制人邢文华及其配偶李雁承担个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邢文华以名下房产证编号为X京房权证朝私字第529048号的房产抵押;公司以名下“终端对讲系统”和“无线网关”实用新型专利质押。具体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邢文华回避表决。
4、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捷思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由于业务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伍佰万元、保函额度人民币伍佰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实际借款金额与借款期限等事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该笔借款由北京石创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邢文华及其配偶李雁为北京石创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实际控制人邢文华及其配偶李雁承担个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邢文华以名下房产证编号为X京房权证朝私字第529048号的房产抵押;公司以名下“终端对讲系统”和“无线网关”实用新型专利质押;公司控股子公司捷思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承担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及全部应收款质押。具体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告编号:2017-038
3、回避表决情况: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该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为 2017年 11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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