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1
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836578 证券简称:亚非节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湖北亚非节能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湖北亚非节能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相关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六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 第三十六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议通过: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告编号:2019-021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 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供的任何担保: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担保; 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
的担保; 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一)公司不得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五)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二)对外担保对象仅限于为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和 联方提供的担保。
给本公司提供担保的法人单位(即相互担保);
(三)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提供对外
担保;
(四)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
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五)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
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章程修订,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湖北亚非节能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9-021
湖北亚非节能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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