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8
公告编号:2017-019
证券代码:836576 证券简称:天戏互娱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上海天戏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天戏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关联方等(以下简称“承诺相关方”)及公司承诺管理,规范公司及承诺相关方履行承诺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海天戏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承诺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
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
第三条 公司及承诺相关方在公司重要事项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
过程中若公开作出的各项承诺,内容应具体、履行时限应明确。对于上述各项承诺,公司应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公告编号:2017-019
第四条 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公司及承诺相关方应明确披
露需要取得的审批,并明确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五条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承诺人自身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及承诺相关方应及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第六条 除上述本制度第五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外,公司及
承诺相关方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或继续履行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或股东权益的,公司及承诺相关方应充分披露原因并向公司提出变更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的申请。并将变更后的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变更方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承诺相关方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正在履行中的承诺
事项及进展情况。
第八条 公司未履行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原因及相关当事人可能承
担的相关责任。
公告编号:2017-019
第九条 公司应督促承诺相关方及时履行承诺行为,承诺相关方未履
行承诺的,公司应当主动询问,并及时披露原因以及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本制度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 修改时亦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上海天戏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4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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