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8
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836548 证券简称:玉洋股份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大连玉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给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
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大连玉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大连玉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庄河市滨海路打拉腰庄打路957号。
于志洋,男,1972年9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邢伦,男,1982年8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9-014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
1.给予大连玉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2.给予于志洋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3.对邢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相关规定,若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含2019年6月30日)之前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若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含2019年6月30日)之前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19-014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情况,并立即进行整改。今后,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公司在此向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将更加充分地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大连玉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027号)
大连玉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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