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洋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玉洋股份资讯
2018-10-16 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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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0-16


证券代码:836548 证券简称:玉洋股份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大连玉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召集人及主持人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连玉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上午9点。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现提名于志洋、王晶波、徐洪峰、王迎春、李颖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第一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其职责。

经核查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担任
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的要求。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鉴于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现提名王建军、陈秀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当选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第二届监事会选举产生前,第一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其职责。经核查上述监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担任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 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的要求。

(三)审议《关于公司银行贷款及资产抵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贷款及资产抵押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四)审议《关于公司为关联方向银行续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关联方向银行续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大连玉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对《大连玉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议案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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