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奕电子:关于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广奕电子资讯
2019-04-16 16: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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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16



公告编号:2019-008

证券代码:836545 证券简称:广奕电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广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广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收到公司股东王作义、崔永明签署的《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声明双方在公司的一致行动关系于2019年4月12日解除。现就该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情况



2014年8月7日,公司股东王作义与崔永明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协议”),截至2019年4月11日,上述一致行动人未有变动。该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双方应当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后双方均遵守《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情况,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的纠纷。





公告编号:2019-008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情况



公司股东王作义、崔永明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等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于2019年4月12日签署了《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自签署之日起,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在公司决策事宜方面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各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和行使投票权,行使各项权利,履行相关业务。

三、解除协议双方的持股及公司任职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公司任职情况

1 王作义 3,000,000 15% 董事、董事长

2 崔永明 2,800,000 14% 无



四、解除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生效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后未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上海广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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