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08
公告编号:2018-028
证券代码:836545 证券简称:广奕电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广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为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促进业务发展,上海广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新城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编号为Z1809LN15669216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根据该协议,交通银行同意为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肆佰万元整的贷款,额度用途为企业经营周转,授信期限为自2018年8月31日至2019年8月31日,具体以双方签字盖章的《交通银行借款额度使用申请书》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王作义先生为公司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王作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00%的股份,通过其投资的上海微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1.60%的股份,共计持有公司36.6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公告编号:2018-028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除关联董事王作义回避表决外,其他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并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王作义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碧波路49弄9号502室
(二) 关联关系
王作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5.00%,通过其投资的上海微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1.60%的股份,共计持有公司36.6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无偿为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未提供任何形式的反担保,公司属于受益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8-028
为确保公司在《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号:Z1809LN15669216)项下的全部债务的履行,公司股东王作义先生为公司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系正常融资行为,用以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增加资金流动性,有助于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有利于公司实际运营,对公司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广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Z1809LN15669216);
(三)《保证合同》(编号:C180903GR3106009)。
上海广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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