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4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36545 证券简称:广奕电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广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上海广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王作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4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2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广奕电子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王作义 董监高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信
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3-032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1、上海广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王作义作为上海广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王作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运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3-032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信息披露规则等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上海广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 158 号)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王作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 ﹝2023﹞159 号)
上海广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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