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28
证券代码:836543 证券简称:丽华股份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丽华(广州)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担保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因公司向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白云新城支行申请贷款股权质押担保事项进展较为缓慢,贷款金额未能及时到账,公司为顺利并尽快收购香港万德国际香料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贷款6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由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提供担保,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卢健及其配偶张海燕、公司高管茅京方提供个人名义担保。实际贷款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卢健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通过耀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升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9%的股权。张海燕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健先生为夫妻关系,通过广州海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众贸易”)间接持有公司34.73%的股权。耀升公司与海众贸易均为本公司的股东之一,同时耀升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茅京方先生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同时为公司股东广州裕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法定代表人,因此上述担保行为构成关联性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1、2018年 2月 28日丽华(广州)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担保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3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卢健、茅京方回避表决。
4、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办法,上述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广州市天河区员
卢健 村大道130号604 自然人 无
房
广州市天河区员
张海燕 村大道130号604 自然人 无
房
茅京方 广州市天河区长 自然人 无
兴路363大院65
号302房
(二)关联关系
卢健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通过耀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升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9%的股权。张海燕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健先生为夫妻关系,通过广州海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众贸易”)间接持有公司34.73%的股权。耀升公司与海众贸易均为本公司的股东之一,同时耀升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茅京方先生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同时为公司股东广州裕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法定代表人,因此上述担保行为构成关联性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向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白云新城支行申请贷款的股权质押担保事项进展较为缓慢,贷款金额未能及时到账,公司为顺利并尽快收购香港万德国际香料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贷款6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由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提供担保,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卢健及其配偶张海燕、公司董事及高管茅京方提供个人名义担保。实际贷款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关联担保,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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