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8
证券代码:836543 证券简称:丽华股份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丽华(广州)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新城支行贷款暨关联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延续上年到期贷款,丽华(广州)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华股份”)近期拟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新城支行(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贷款约人民币1500万元,期限为1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健及其配偶张海燕以自有房产为该项贷款提供合法有效的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丽悦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也为该项贷款提供合法有效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卢健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通过耀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升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9%的股权。
张海燕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健先生为夫妻关系,通过广州海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众贸易”)间接持有公司34.73%的股权。耀升公司与海众贸易均为本公司的股东之一,同时耀升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丽悦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上述担保行为构成关联性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1、2017年 11月 27日丽华(广州)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新城支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卢健回避表决。
4、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办法,上述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广州市天河区员
卢健 村大道130号604 自然人 无
房
张海燕 广州市天河区员 自然人 无
村大道130号604
房
广州丽悦香精香料有限 广州市增城增江
公司 街荔三公路四丰 有限责任公司 卢健
村牛利岭段
(二)关联关系
卢健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通过耀升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9%的股权。张海燕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健先生为夫妻关系,通过海众贸易间接持有公司34.73%的股权。耀升公司与海众贸易均为本公司的股东之一,同时耀升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丽悦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延续上年到期贷款,公司近期拟向广州农商贷款约人民币1500
万元,期限为1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健及其配偶张海燕为该项贷款
提供合法有效的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丽悦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也为该项贷款提供合法有效的连带责任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系上一年贷款到期续贷的正常融资担保,且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主要用途是为了保证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提供足额的现金流,更好地利用资金的财务杠杆作用,满足公司财务资金的需求。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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