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0
证券代码:836543 证券简称:丽华股份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丽华(广州)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 号)等有关规定,丽华(广州)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编制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2016年共完成了一次定向发行股票融资,简要情况如下。
201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丽华(广州)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6年7月 4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丽华(广州)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6年8月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修改<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6年9月6日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版)。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9,000,000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5.85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650,000元。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1日,发行对象就本次股票发行的股份进行了认购,共计 8,500,000 股,人民币49,725,000.00元。2016年10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16GZA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10月21日,公司已收到参与定向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计49,725,000.00元。2016年12月1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关于丽华(广州)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181 号)。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扩大公司产能。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余额为人民币1,030,960.0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使用,2016年10月24日,公司、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新城支行以及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认购账户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新城支行,账户账号:02851789000000684。公司严格按照已有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版)》规定的用途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在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出具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同时,公司募集资金也没有用于持有交易行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行投资,没有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时间截至
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49,725,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6,035.08
二、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48,720,075.00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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