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7
公告编号: 2023-032
证券代码:836537 证券简称: 正润创服 主办券商: 财信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因湖南正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志建工”,债务人)拟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湘乡支行(简称“长沙银行”,债权人)申请1000万元借款,公司拟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以房产为湖南正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及其他担保》的议案,并于2023年1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5日披露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023年2月,公司(抵押人)与长沙银行(债权人)、正志建工(债务人)签
订《长沙银行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为正志建工提供最高本金金额为22913112元的抵押担保,基于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抵押担保,正志建工和长沙银行于同月签订《长沙银行人民币借款合同》,长沙银行为正志建工提供1000万元贷款。
自签署《长沙银行最高额抵押合同》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提供担保的被担保方正志建工实际发生银行借款本金金额为1000万元,因此,公司实际为正志建工提供担保的担保本金余额均未超过1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金额1200万元。
正志建工已出具《承诺函》并承诺如下:“1、在前述《长沙银行最高额抵押
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内,本公司向长沙银行申请借款本金余额均不超过1000万元;2、在1000万元的借款本金余额范围内,如本公司拟发生借款归还,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正润创服,如本公司拟向长沙银行申请借款,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正润创服并
取得正润创服同意后实施。”
因此,在前述《长沙银行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内,公司为正志建工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预计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金额。正志建工经营情况稳定,资
公告编号: 2023-032
产负债率较低,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强,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上述对外担保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损益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湖南正润创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7日
公告编号: 202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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