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22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36536 证券简称:双金袜业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诸暨双金袜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9年2月20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年2月12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沭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乔新奇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江苏双金纺织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杨铁锋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公告编号:2019-009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四)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3年11月25日,被告江苏双金纺织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原告沭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向原告借款255万元,借款期限自2013年11月25日至2014年3月31日,利率按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如逾期还款,则按每日万分之五向原告支付罚息。
2014年8月13日,被告江苏双金纺织品有限公司因欠税收款向原告沭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07万元用于缴纳税收。2014年10月23日向原告借款100万元用于缴纳税收,两笔临时借款被告还了1629200元,还余款440800元。以上借款总计还剩299.08万元。
(五)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判令被告江苏双金纺织品有限公司归还借款299.08万元及违约金(以255万
元为基数,自2014年3月31日起,利息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给付之
日止,440800元起诉之日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现暂计算
利息30万元);
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六)被告答辩状的基本内容:
被告江苏双金纺织品有限公司就两笔临时借款的还款金额存在差异,还需双方进一步核实。
(七)案件进展情况:
2019年2月20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苏1322民初224号”法院传票。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公告编号:2019-009
公司积极配合原告,抓紧筹款,争取早日归还借款。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诉讼涉及金额较大,会影响公司的经营。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诉讼涉及金额较大,公司财务会积极配合,争取早日归还借款。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截止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诉状
诸暨双金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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