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9
韶关市连邦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郑玉峰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的工作开展情况和2019年度的工作思路,公司总经理就2018年度工作情况作了工作报告。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的工作开展情况和2019年度的工作思路,公司董事会就2018年度工作情况作了工作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编号为【大华审字(2019)【006566】号】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对2018年度的财务工作及具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性分析,编制了《二〇一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情况,决定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作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更加有效地指导2018年公司财务管理及经营计划,公司根据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以2019年的经营目标及市场布局为基础,编制了《二〇一九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披露。全体董事审议《二〇一八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且有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该所作为本公司2019年公司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各位董事审议。
2.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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