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邦新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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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3 1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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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03

公告编号: 201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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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6533 证券简称: 连邦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韶关市连邦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韶关市连邦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原聘
请的审计机构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进一步
推进公司财务的规范性,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司综
合评议,不再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并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7 年度的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18 年 1 月 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590676050Q
法定代表人:梁春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号
成立日期: 2012 年 2 月 9 日
公告编号: 201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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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
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
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
所,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现有从业人员 4500余名,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者 1000余人,
2015 年业务收入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排名居中国行业前十。具有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
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四、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特此公告。
韶关市连邦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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