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1
公告编号:2016-031
证券代码:836532 证券简称:华奕生态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浙江华奕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浙江华奕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12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浙江华奕生态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7)。公司定于2017年01月04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2月30日。
二、新增临提案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陈彩增先生(持股数量
20,249,225 股,持股比例67.42%)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公
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人民币 36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6-031
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与经营资金需求,拟向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36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因发展经营需要,拟向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短期借款36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彩增、公司股东陈海燕及公司关联人叶西洪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见《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
三、董事会审核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截至2016年12月21日,陈彩增先生持有
公司股票20,249,2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42%,公司201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为2017年1月4日,故提案人资格、
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临时提案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陈彩增先生的本次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议案外,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披露的《浙
公告编号:2016-031
江华奕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其他事项不变。
浙江华奕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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