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发生物: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骏发生物资讯
2023-06-29 18: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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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29


证券代码:836530 证券简称:骏发生物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德瑞骏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青岛德瑞骏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瑞骏发”)于2022年度发现以前年度会计报表发生会计差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披露。并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现将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主营业务为销售冻精产品,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公司制定了相应的销售政策,其中:(1)公司的履约义务为,“将合同约定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冻精交付客户”;(2)赊销条款为,“将冻精产品交付客户后6个月内付款”。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公司将冻精产品交付客户,客户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后确认收入的实现,故公司销售冻精产品会形成应收账款。

2、2019-2021年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公司主要销售区域新疆伊犁经济持续下滑,当地养殖户、农牧民的业务严重受阻,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持续发生部分逾期情况。为保证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以及在当地政府进一步推广良种马繁育技术,发挥农牧民致富带头人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作用,全面提升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的积极政策导引下。公司在上述期间一直保持乐观态度,判断该行业经济下滑会逐渐转好,故对截止到2021年底累计形成的应收账款持续按照公司“金融工具
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对应收账款采用“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逾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准备。

3、在2019-2021年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持续增加的情况下,公司2021年末对伊犁地区客户款项的可回收性判断不够谨慎,未对上述应收账款进行单项分析,并将其作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需追溯调整2021年度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相应调整应收账款等相关财务报表科目。

追溯调整上述事项对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影响金额为:-23,292,200.00 元;
对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23,285,550.00 元。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处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青岛德瑞骏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3)第 000340 号),认
为公司差错更正事项的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处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完整、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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