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4
证券代码:836525 证券简称:网信通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网信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
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 号)的有关规定,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网信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网信通”或“公司”)挂牌以来定向发行资金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 网信通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一、 主办券商的核查程序
主办券商查阅了公司的三会文件、股东定向发行募集资金账号的银行对账单、 记账凭证、付款回单、验资报告、公司制度等相关资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情况进行核查。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6月15日,北京网信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网信通”)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网信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发行股票2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元,公司共募集资金5,00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6月17日全部到位,缴存银行为公司北京农商银行两广路支行账户(账号:0209000103000002747),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6]京会兴验字第05000031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收到《关于北京网信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5184号),该账户自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8月4日每日存款余额不低于5,000,000.00元,公司在此期间未使用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
三、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6年6月17日,公司将募集资金5,000,000.00元储存在北京农商银行两广路支行账户(账号:0209000103000002747)。
综上所述,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在未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之“一、原则性规定”之“(四)募集资金使用: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规定。
截至2016年8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均使用完毕,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故未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 截止2016年8月5已投 截止2016年8月17已
入金额(元) 投入金额(元)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000,000.00 1,000,000.00
合计 5,000,000.00
五、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自股票发行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行为,亦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况。
七、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均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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