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14
公告编号:2019-032
证券代码:836518 证券简称:中宝药业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10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5日、5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2019-032)。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经核对,全国中
公告编号:2019-032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报送的材料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并于2019年5月10日向公司出具了《受理通知书》 (编号:ZZGP2019050006)。
在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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