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佰信蓝图科技股份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之
2016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七年五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佰信蓝图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佰信蓝图”)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经审慎核查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其他依据,基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意见。
本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佰信蓝图及交易对方提供。佰信蓝图及交易对手对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和责任;本报告不构成对佰信蓝图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报告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佰信蓝图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查阅相关文件。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佰信蓝图和公众公司 指 北京佰信蓝图科技股份公司
有限公司 指 北京佰信蓝图技术有限公司
交易对象、交易对方和业指 山西紫峰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的全部股东
绩补偿方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山西紫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公司、紫峰科技 指 山西紫峰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指 佰信蓝图收购山西紫峰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
重组、本次重组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重组报告书 指 《北京佰信蓝图科技股份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佰信蓝图科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技股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 2016 年度持续督导
意见》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北京佰信蓝图科技股份公司章程》
独立财务顾问、国都证券指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2016年4月15日,佰信蓝图与周建忠、马俊强、霍美玲、周锋、李克伟、
孙良和原秀珍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对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定价依据、交易对价支付方式、交割安排等事项做出了约定。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即紫峰科技100%股权已于2016年9月29日变更登记
至佰信蓝图名下,紫峰科技相应修订了公司章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佰信蓝图已取得紫峰科技100%股权。
交易完成后,紫峰科技虽成为佰信蓝图全资子公司,但其仍为独立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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