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4
公告编号:2017-034
证券代码:836498 证券简称:柏尔智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柏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黄伟青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15,217,3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3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贷款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贷款合同,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贷款人民币 2,520,000.00 元,年利率 6.80%,期限为一年,借款人每月 20 日结息,贷款性质为贴息贷款,南山区政府后期贴息 5.00%,还款方式为循环贷款模式,一年到期还款一次,续借一次。借款条件为:使用世纪春城四期 1#楼 C栋 1607 室(产权人:董事赖党团及赖党团之妻陈海兰女士共有住宅,建筑面积83.58平方米)进行抵押,同时黄伟青、龙玮、赖党团、陈海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17年 7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柏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24,3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股东黄伟青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深圳市柏尔之最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需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柏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公告编号:2017-034
会会议决议》
深圳市柏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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