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点科技: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支点科技资讯
2018-11-09 17: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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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09


证券代码:836485 证券简称:支点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州支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提请召开,相关议案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4日上午9:30。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 会议地点

广州支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广州支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考虑到行业环境及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为了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就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全体股东已就该事项达成初步一致。公司将会采取有效措施使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具体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终止挂牌的申请文件;
(2)批准、签署、提交与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负责对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做出相关安排;

(4)负责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的相关事宜。

(5)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为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审议《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因考虑到行业环境及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为了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8年11年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苗青承诺:“异议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苗青同意在期限内由其或指定的其他方进行收购,收购价格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值或公司最近一次增资价格为依据。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以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10个自然日止;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苗青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由其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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