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点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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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9 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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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09



证券代码:836485 证券简称:支点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州支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0月29日,以书面

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苗青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广州支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考虑到行业环境及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为了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就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全体股东已就该事项达成初步一致。公司将会采取有效措施使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具体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终止挂牌的申请文件;

(2)批准、签署、提交与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负责对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做出相关安排;



(4)负责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公司股票终止

挂牌后的相关事宜。



(5)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为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考虑到行业环境及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为了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8年11年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苗青承诺:“异议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苗青同意在期限内由其或指定的其他方进行收购,收购价格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值或公司最近一次增资价格为依据。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以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10个自然日止;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苗青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2.议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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