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点科技: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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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6 18: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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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06

广州支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2017年1月14日,广州支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支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广州支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拟开设银行专户作为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帐户银行及西南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7年2月4日,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支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现将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中股份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在册股东的认定



在册股东是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二)股权登记日



审议本次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的股权登



记日为2017年1月26日。



(三)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权事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规定,公司现有股东对本次定向发行拥有优先认购权。



公司现有在册股东均放弃对本次发行的优先认购权,并签署书面的放弃优先认购权承诺函。



二、投资者的认购程序



(一)投资者的认购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为确定对象的定向发行。



本次定向发行对象为:



本次股票发行已确定的对象为广州春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认购方),认购方符合《非上市公众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细则(试行)》的规定。



本次股票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1 广州春贵投资合伙企业(有 50403 4880018.46



限合伙)



合计 50403 4880018.46



(二)本次股票发行的限售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办理限售,投资人所持新增股份,均自愿锁定一年。锁定期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缴款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7年2月10日



2、缴款截止日:2017年2月13日12:00前(含当日12:00)



(四)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人的认购程序



1、2017年2月13日前(含当日),公司将与符合条件的全部认购人分别



签署《广州支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 认购协议》”)。



2、2017年2月13日12:00前(含当日12:00),签署完成《认购协议》



的认购人将认购资金足额汇至公司指定缴款账户。



3、2017年2月13日12:00前(含当日12:00),缴款完成的认购人应当



将银行汇款底单原件扫描至公司联系人邮箱并快递或传真至公司,同时电话确认。



(电话号码、传真号见本文“五、联系方式”)



4、如认购人未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与公司签署《认购协议》,或者虽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与公司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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