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6479 证券简称:泰源环保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完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2024 年 1 月 25 日,公司股东潘海龙与宜兴中宜丹鹏生态环境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特定事项
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宜兴中宜丹鹏生态环境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持有的 10,179,397 股股份。上述股份变动事项已按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泰源环保:关于公司股
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5)。
2024 年 3 月 5 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了《关于泰源环保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
[2024]341 号)。上述股份已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过户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后, 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公告编号:2024-007
转让前 转让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股本比 持股数量 占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1 潘海龙 6,923,417 13.6708% 17,102,814 33.7708%
2 宜兴中宜丹鹏生态环
境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10,179,397 20.10% 0 0%
(有限合伙)
本次股份转让非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属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
变更,不会导致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 限售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股东潘海龙将按相关规定向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限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泰源环保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
(二)《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三)《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四)《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江苏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