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06
公告编号:2017-001
证券代码:836475 证券简称:华士食品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福建省华莱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3月6日,福建省华莱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
董事长华怀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支
行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公司正常经营周转的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五四支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年。
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华怀余、凌淑冰拟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五四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公司股东华怀余、凌淑冰拟与招商银行五四支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 公告编号:2017-001
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上述事项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华怀余、凌淑冰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华莱士食品有限公司、福州百星聚脂有限公司拟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五四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莱士食品有限公司、参股公司福州百星聚脂有限公司拟与招商银行五四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公司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上述事项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华怀余、凌淑冰、廖绍斌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3月19日上午十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华莱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