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4
证券代码:836470 证券简称:金德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常德金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批次股票解除限售总体情况
本批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9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是0.18%,可转让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
二、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姓名 是否为控股 董事、监 截止到2017 持股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
或名称 股东或实际事、高级管年9月25日 登记股份数量
控制人 理人员任职持有股份数据
情况
1 王中波 否 无 91,000 0.18% 91,000
合计 91,000 0.18% 91,000
三、 本批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数量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17,838,437 35.27%
1、高管股份 31,321,063 61.94%
2、个人或基金 1,410,500 2.79%
有限售条 3、其他法人 0 0.00%
件的股份
4、其他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32,731,563 64.73%
总股本 50,570,000 100.00%
四、 其它情况
(一)在本批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挂牌公司、挂牌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二)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2015年2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余赞分别与刘洪、黄文斌、杨
丹、罗臻、韦雪雪、张勇军、钱正宇、崔浩拴、王晖、汤文、杜建军、蒋何峰、刘亚华、张家顺、冯志、周振烈、王中波、黄福何、徐辉、田璐、余佳希、陆仕稳、张雅萍、钟文、周莉、郑丽璇、张珏签订《管理层考核及股份补偿协议》。该协议约定,为激励公司管理层,金德有限实施了股权激励,由余赞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向受让方授予了金德有限的部分股权,受让方作为金德有限的管理人员,同意就任职服务期及目标责任考核向余赞作出承诺。作为获得金德有限股权激励的条件,受让方承诺自获得金德有限的股权并完成工商备案登记之日起,在金德有限服务满五年,并与金德有限签订相应期限的劳动合同。受让方确认,在五年服务期内,最迟于每年 2 月底前与金德有限签订当年的《考核责任书》,《考核责任书》由金德有限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根据当年的经营计划并参考受让方的意见后制定。受让方承诺,在金德有限股份改制前,未经余赞书面同意,不转让所持有的金德有限股权;金德有限股份改制后且受让方所有持有原始股份应遵守《公司法》和相关证券法规对其股份锁定期的限制,在该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