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新材: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诺德新材资讯
2018-03-22 17: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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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22

证券代码:836467 证券简称:诺德新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江苏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12月3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 2017年 5月 28 日起实施。对于准则实施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



月12日起实施。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



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



府补助根据修订后准则进行调整。



(3)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针对2017年施行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等报表项目,并对营业外收支的核算范围进行了调整。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依法进行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2017年度持续经营净利润受影响的金额为14,205,484.30元,上年同期持续经营净利润受影响的金额为10,907,397.97元。



(二)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项目调减88,273.17元,资产处置收益项目调增88,273.17元,上年同期数据不受影响。



(三)在利润表中新增“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重分类调整至其他收益项目列示,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项目调减90,000.00元,其他收益项目调增90,000.00元,上年同期数据不受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和2016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2017年度和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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