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30
公告编号:2019-058
证券代码:836462 证券简称:华绵制衣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淄博华绵制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关于对淄博华绵制衣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淄博华绵制衣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 8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8 月 29 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淄博华绵制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绵制衣”),办公地址:淄博博山区颜北路 126 号,法定代表人:高延民。
高延民,男,1957 年 6 月出生,华绵制衣实际控制人,时任华绵制衣董事
长。
李同江,男,1963 年 7 月出生,时任华绵制衣总经理。
高菲,男,1982 年 6 月出生,华绵制衣实际控制人,时任华绵制衣董事会
秘书。
刘优,男,1963 年 6 月出生,时任华绵制衣财务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华绵制衣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行为。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9-058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8 年 7 月 4 日,华绵制衣向淄博市博山颜光经贸有限公司(系实际控
制人高延民控制的企业)提供借款 10,000,000.00 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3.45%,构成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对挂牌公司的资金占用,上述资
金与 2018 年 7 月 9 日归还。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义务。
华绵制衣的上述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行为构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六条第十五款规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4.1.4 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业务规则》第 1.4 条的规定,同时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高延民、时任总经理李同江、时任财务负责人刘优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占用公司资金,时任董事会秘书高菲为及时披露上述事项,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 1.5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信息披露细则》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华绵制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高延民、李同江、高菲、刘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华绵制衣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特此告诫华绵制衣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公告编号:2019-058
对于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接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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