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8
公告编号:2023-041
证券代码:836455 证券简称:中溶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中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中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12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2 月 1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中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
代淑梅 董监高 董事长
李秋园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3-041
2020 年至 2023 年,中溶科技向唐山鸿隆佳商贸有限公司、唐山华沃商贸有
限公司、唐山三商贸易有限公司多次提供财务资助,其中 2020 年累计提供财务资助 242,122,365 元,占挂牌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5.09%;2021 年累计提供财务资助 237,405,100 元,占挂牌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1.81%;2022 年累计提供财务资助 171,406,663 元,占挂牌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9.67%;2023 年累计提供财务资助 73,560,000 元,占挂牌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2.62%。针对前述财务资助事项,中溶科技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披露,后于 2023 年 5 月进行了股东大会的补充审议和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中溶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代淑梅、李秋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均及时收回资金,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以此为诫,吸取教训,加强对各项制度及业务规则的深入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告编号:2023-041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中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中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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