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7-12
公告编号:2016-010
证券代码:836454 证券简称:大有恒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大有恒水产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洪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6-010
1.议案内容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公司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由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毕洪江的关联方张美凤(系毕洪江的岳母)、赵海燕(系毕洪江的嫂子)和彭旭东(系毕洪江的姐夫)以其持有的江苏洪泽金阳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毕洪江(持有公司股份18,900,000股,持股比例75.60%)、
公告编号:2016-010
上海悠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毕洪江持有其35%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持股比例8.00%)因关联关系回避。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大有恒水产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大有恒水产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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