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金鼎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安徽省金鼎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安全”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金鼎安全 2022 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安徽省金鼎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说明书>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上予以通过。
2022 年 6 月 12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了《关于对安徽省金鼎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1266 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
申请予以确认。截至 2022 年 6 月 24 日(认购截止日),公司实际募
集资金 9,889,500 元,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众华字 2022 第【06641】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宿州市金鼎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披露。
针对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账号:56930180802323853)。公司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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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金鼎安全的募集资金均严格按照已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用
途使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
资金已使用完毕,且已办理销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发
布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3)。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9,889,500.00
加:开户转入 -
利息收入 4,312.57
减: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手续费 822.00
二、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9,892,990.57
1、供应商采购款 9,772,990.57
2、发行费用 120,000.00
三、专户注销时结余利息及退手续费转回公司 253.81
基本户
四、募集资金余额 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53.81 元,已于注销账户前转入公司基本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
手续,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
报告期内,金鼎安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向发行说明书》规定的募集资金用途相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以上发行募集资金的情
形。
四、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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