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宇环保: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中宇环保资讯
2020-03-27 17: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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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3-27


公告编号:2020-005

证券代码:836444 证券简称:中宇环保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经公司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并提请 2020 年 4 月 11 日召
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公司第一大股东蔡卫宜已就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全体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已达成初步一致意见。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第一大股东蔡卫宜承诺:本人或本人授权指定第三方将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以妥善解决异议股东的诉求,必要时可对异议股

公告编号:2020-005

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一个月内,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出股份回购申请,则视为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本人及本人授权指定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因此,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

联系人:蔡浩仪

联系电话:0763-3485568

传真:0763-3484623

联系地址: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6 号小区内(宜发五金加工厂厂房内)
特此公告!

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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