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宇环保: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承诺的公告
中宇环保资讯
2020-03-27 17: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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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3-27



公告编号:2020-004



证券代码:836444 证券简称:中宇环保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00668236339E



承诺主体名称 蔡卫宜



☐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 董监高



☐ 收购人 ☐其他



☐ 权益变动 ☐ 收购



承诺来源



☐ 整改 ☑日常及其他(终止挂牌)



☐ 同业竞争的承诺 ☐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 资金占用的承诺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1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



二、 承诺事项概况





公告编号:2020-004



承诺主体:蔡卫宜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



承诺内容:蔡卫宜承诺,本人或本人授权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

洽谈以妥善解决异议股东的诉求,必要时可对异议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以

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

为准。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终止挂牌之日起一个月内,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出

股份回购申请,则视为该回购相对人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

效期满后本人及本人授权指定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1、回购相对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

未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投同意票,且在回购有效

期限内提交书面回购申请的股东;



2、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需在回购申请有效期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

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

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书面回购申请需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等

方式交付至公司,地址: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号小区内(宜发五

金加工厂厂房),联系人:蔡浩仪,联系电话:0763-3485568,传真:

0763-3484623。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回购相对人,则视为

该回购相对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承诺主体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

务;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对异议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以公平合理的市场

价格进行回购,具体价格将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回购数量以2020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回购相对人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公

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 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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