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05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36444 证券简称:中宇环保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3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姚卫全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关联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于2019年1月6日与关联企业韶关鹏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公司在2019年1月至6月期间分笔向韶关鹏瑞环
公告编号:2019-005
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借款用于韶关鹏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发展,预计借款总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利息按年利率12%计算,每笔借款期限为24个月。
根据《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未对上述事项作出决策,现特补充确认此议案。
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因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均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导致股东大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时,则所有关联股东免于回避,因此由出席会议股东参与本议案的表决,此外本议案尚需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事项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在确定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借款方提供的借款,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可适度提高部分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收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与本议案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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