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04
公告编号:2018-006
证券代码:836444 证券简称:中宇环保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3月2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卫宜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航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分别于2018年2月27日向公司股东、董事叶祖渠借款100万元,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3月12日期间向公司股东、董事长蔡卫宜借款550万元。关联方自愿无偿向子公司出借前述款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18-006
根据《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未对上述事项作出决策,现特补充确认此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蔡卫宜、叶祖渠、叶健康、蔡俊彬回避表决,因出席本次董事会的有表决权的董事不足三人,董事会不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本议案径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拟分别向公司股东、董事叶祖渠借款400万元,向公司股东、董事长蔡卫宜借款400万元。关联方自愿无偿向公司出借前述款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蔡卫宜、叶祖渠、叶健康、蔡俊彬回避表决,因出席本次董事会的有表决权的董事不足三人,董事会不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本议案径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董事会拟于2018年4月20日10:00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18-006
《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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