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4
证券代码:836444 证券简称:中宇环保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7月1日,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前身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清远市清城区宜发五金加工厂租赁位于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号小区内的土地(面积21485平方米)及厂房,租赁期从2015年7月1日至2035年7月1日止,租金每月100,000元,公司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
经与出租方清远市清城区宜发五金加工厂协商一致,公司拟变更上述租赁合同部分内容,从2017年7月开始土地使用租金变更为4.5万元/月,厂房租金变更为1.5万元/月,变更后租金合计为6万元/月,租赁期限变更为2017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将就变更事项与关联方清远市清城区宜发五金加工厂重新签订相关协议,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清远市清城区宜发五金加工厂是公司股东、董事长蔡卫宜先生投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公司股东、董事长蔡卫宜先生与公司董事蔡俊彬先生系父子关系。
以上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向关联方租赁土地及厂房租金和租赁期限的议案》,关联董事蔡卫宜、蔡俊彬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清远市清城区宜发五 清远高新技术产业 个人独资企业 蔡卫宜
金加工厂 开发区 6 号小区
(二)关联关系
清远市清城区宜发五金加工厂是公司股东、董事长蔡卫宜先生投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公司股东、董事长蔡卫宜先生与公司董事蔡俊彬先生系父子关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5年7月1日,公司前身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向关
联方清远市清城区宜发五金加工厂租赁位于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号小区内的土地(面积21485平方米)及厂房,租赁期从2015年7月1日至2035年7月1日止,租金每月100,000元,公司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
经与出租方清远市清城区宜发五金加工厂协商一致,公司拟变更上述租赁合同部分内容,从2017年7月开始土地使用租金变更为4.5万元/月,厂房租金变更为1.5万元/月,变更后租金合计为6万元/月,租赁期限变更为2017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将就变更事项与关联方清远市清城区宜发五金加工厂重新签订相关协议,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由于清远市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调整及市场租赁价格的变动,双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并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经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查询,2016年至2017年公司所属的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附近厂房根据租赁物的面积、装修、设施情况不同,租赁价格从4.00-8.00元/月/平方米不等,综合考虑土地以及建筑物情况,确定变更后土地以及厂房租金合计为6万元/月,该租赁价格同样具备公允性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的风险。
上述变更后的关联交易价格更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成本,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公司提供必要的经营场所,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及稳定性。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变更后关联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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