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登软件: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伊登软件资讯
2017-06-21 17:54:1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6-21

证券代码:836441 证券简称:伊登软件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深圳市伊登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伊登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登软件”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9)。



2017年6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关于董事杨小康先生离职的议案》;



(三)《关于提名曹绪凡先生为新任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以237,333.00元的价格向肖辉购买东莞市伊登软



件有限公司19%股权的议案》。



2017年6月17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关于监事丁汉光先生离职的议案》;



(二)《关于提名陈莹女士为新任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6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新云女士从提高决



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丁新云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8.22%,丁新云女士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议



案有所变动,但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事项均保持不变,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具体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董事会承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7月3日上午9时30分



结束时间: 2017年7月3日上午10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董事杨小康先生离职的议案》;



(四)《关于提名曹绪凡先生为新任董事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以 237,333.00 元的价格向肖辉购买东莞市伊登软



件有限公司19%股权的议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