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1
证券代码:836441 证券简称:伊登软件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深圳市伊登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伊登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登软件”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9)。
2017年6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关于董事杨小康先生离职的议案》;
(三)《关于提名曹绪凡先生为新任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以237,333.00元的价格向肖辉购买东莞市伊登软
件有限公司19%股权的议案》。
2017年6月17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关于监事丁汉光先生离职的议案》;
(二)《关于提名陈莹女士为新任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6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新云女士从提高决
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丁新云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8.22%,丁新云女士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议
案有所变动,但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事项均保持不变,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具体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董事会承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7月3日上午9时30分
结束时间: 2017年7月3日上午10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董事杨小康先生离职的议案》;
(四)《关于提名曹绪凡先生为新任董事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以 237,333.00 元的价格向肖辉购买东莞市伊登软
件有限公司19%股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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