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2
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
之
法律意见书
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67 号广泽大厦 11 层
电话:027-88871993 传真:027-88925255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释 义 ...... 2
第一节 声 明...... 5
第二节 正 文...... 7
一、关于本次发行主体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 7
二、关于发行人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 ......10
三、关于本次发行是否需要履行注册程序的意见 ......11
四、关于本次发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11
五、关于本次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 ......12六、关于本次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是否
为持股平台或核心员工的意见 ......15
七、关于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6
八、关于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6
九、关于认购协议等本次发行相关法律文件合法合规性的意见......19
十、关于本次发行新增股票限售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30
十一、律师认为应当发表的其他意见 ......30
十二、关于《审查关注事项》的回复 ......31
十三、关于本次发行的结论性意见 ......50
释 义
除本《法律意见书》明确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具有如 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浦士达 指 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票发行、本次发行 指 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6,923,076 股(含 6,923,076 股)公司
股票的行为,为 2024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发行对象 指 张家港金创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华
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创一号 指 张家港金创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盛锂电 指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恒达投资 指 张家港保税区恒达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盛越投资 指 张家港保税区盛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陕西浦士达 指 陕西浦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浦士达 指 宁夏浦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张家港金创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江苏
《股份认购协议》 指 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及《江苏
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张家港金创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
《股东协议》 指 订的《王洪炳与张家港金创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关于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
议》、《王洪炳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
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
《金创一号股东协议之补 《关于<王洪炳与张家港金创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充协议》 指 合伙)关于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
之补充协议》
《华盛锂电股东协议之补 指 《关于<王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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