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836440 证券简称:浦士达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控股子公司陕西浦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浦士达”)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将陕西浦士达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000万元增至 9000 万元。即陕西浦士达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全部由公司认缴,公司由原来的持股比例 55%增至 70%。本次变更需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变更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内容为准。(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之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投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29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增资需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陕西浦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兴业路以西汇源大道以东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兴业路以西汇源大道以东
注册资本:60,000,000.00
主营业务:研发与生产脱硫脱硝催化剂、活性炭和净化滤料制品;煤炭、兰炭、焦油销售;环保设备、工程项目的制作和安装服务;环保技术和服务的进出口业务。
法定代表人:丁盛平
控股股东: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王洪炳
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编号:2023-029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陕西浦士达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000 万元增至 9000 万元。即陕西浦士达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全部由公司认缴。
2. 投资标的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陕西浦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良好,为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后江苏浦士达公司由原来的持股比例 55%增至70%。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等非货币出资方式。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不涉及。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陕西浦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是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控股子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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