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关于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200Z0403 号
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士达公司)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3]200Z0212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浦士达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 2022 年度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浦士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浦士达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
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浦士达公司实施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的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的理解浦士达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浦士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浦十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3]200Z0403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悄况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
中国汴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万斌
中国北京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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