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836421 证券简称:嘉普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深圳嘉普通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审议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资产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嘉普通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向商业银行申请了银行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 06 日与中国银行大鹏支行签订编号为 2022 圳中银坪借字第
0000244 号-01 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8,45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止, 借款利率为 3.85%。于同日签订编
号为 2022 圳中银坪普借字第 0000244 号 -02 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8,45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 2022 年 12 月 12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止,
借款利率为 3.85%。担保人(保证人):刘学真、刘源、深圳市顺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抵押物:天安创新科技广场 B909;坪山街道泉顺通公司工业区厂房,一、宿舍及食堂、办公楼、厂房三、厂房二。质押物: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伍年内,出质人因对外销售货物及提供服务而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雅居乐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包括广州市雅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内的全部子公司和全部关联公司除外)。其中,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如下: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权利受限类型 账面价值(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
应收账款 流动资产 质押 65,594,034.98 52.65%
总计 65,594,034.98 52.65%
公告编号:2023-008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资产质押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三、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保障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声明
因公司相关人员工作疏忽,未及时提请审议,未将上述事项通知主办券商并履行披露义务,在主办券商的督导和要求下,公司现补充披露《关于补充审议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资产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公司对上述事项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避免类似事情再发生。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嘉普通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嘉普通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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