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普通:印鉴管理制度
嘉普通资讯
2022-04-27 22: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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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7


证券代码:836421 证券简称:嘉普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深圳嘉普通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印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深圳嘉普通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印鉴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嘉普通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嘉普通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印章的刻制、管理及使用,促进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印鉴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各部门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市区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
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三)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私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门对外开具发票、银行票据及其他财务凭证等。
(四)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签订的不需要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公章情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五)部门印章:适用于以部门名义出具的通知、报告、证明等,原则上仅限公司内部使用。
(六)其他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刻制的印章。
第四条 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总经理授权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与管理,授权财务部门负责财务印鉴专用章的管理与使用。具体印章的管理与使用人由部门负责人内部确定。
(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印章的管理及使用。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与废止

第五条 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刻制必须合法进行,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各类印章的统一刻制。公司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
(二)各部门需刻制印章时,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刻制。
(三)各类专用章的形体和规格严格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合同专用章、财务印鉴专用章的刻制,由保管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二)各部门业务印章的刻制,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印章的启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刻制后,综合管理部门人员负责制作印章印模,留样保存后方可转交责任管理部门。
(二)新增印章部门接到印章后,需下发印章启用通知,通知内容需明确印章管理责任人、使用业务范围及管理要求、正式启用时间等信息,并做好印章启用登记台账。
第八条 印章的废止:
(一)公司名称变动、印章损坏原因导致印章停用,印章管理人员需将损坏或失效的印章交综合管理部门,由综合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关于印章管理相关销毁或封存的规定执行并做好登记。
(二)遗失、被窃。如遗失或被窃的是公司的关键印章,责任部门需第一时间报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知晓,到公安机关登记废止并公开作废声明后,向相关管理机关重新提供公司相关资料重新刻制(重新刻制印章要与原来印章图形有所区别)。如遗失或被窃的是各业务部门的一般印鉴,责任部门需及时在公司范围内发起失窃声明,并联系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刻制、启用。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九条 公司印章保管应按照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进行保管,即:负责签批印章使用的各级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其中,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授权综合管理部门专人保管,财务印鉴专用章授权财务部专人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印鉴的保管人员不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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