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1
公告编号:2017-014
证券代码:836411 证券简称:川铁电气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川铁电气(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安排有关部门专人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2016年度存在一次股票发行。2016年5月30日,公司经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川铁电气(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4214 号文)的确认,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4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2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年 5月 6日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368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未采取专项账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此次股票发行认购账户为公司的一般账户(开户银行:大连银行天津东丽支行,银行账号:147207202000055),未设立募集 公告编号:2017-014
资金专项账户专户管理。截至 2016年 7月 25日,公司此次股票发
行募集资金已使用31,200,000元,无结余资金。
公司此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时未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亦未建立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但公司不存在取得股票发行函之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且相关资金均使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资金使用均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截至2016年7月25日,公司此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故公司就此次募集资金事项未与主办券商以及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此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使用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31,200,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
其中:原材料等采购性支出 10,517,815.25
市场开发等费用性支出 1,098,114.72
支付员工工资 1,078,471.36
支付税费 2,998,098.67
偿还借款 15,507,500.00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四、其他情况的说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股东大会通过的《股票发行方案》相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截至2016年7月25日,公司存放于大连银行天津东丽支行账号为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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