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3
公告编号:2023-044
证券代码:836409 证券简称:明峰检测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 年 9 月 8 日,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本次发行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拟认购数 认购价格 拟认购金
序号 认购人名称 认购方式
量(股) (元/股) 额(元)
宁波市镇海
区城市更新
1 4,500,000 5.50 24,750,000 现金
投资建设运
营有限公司
合计 - 4,500,000 - 24,750,000 -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公告编号:2023-044
缴款起始日 2023 年 10 月 24 日
缴款截止日 2023 年 10 月 27 日
(三)认购程序
1、2023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9:00 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下午 17:00,认购对象进
行股票认购,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资金足额存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指定银行账 户。
2、2023 年 10 月 27 日(含当日)下午 17:00 前,认购人将汇款底单复印件送
至公司财务部,或将电子回单发送邮件至:MF@mingfengjiance.com,同时通 过电话(0574-86625265)予以确认收到与否。
3、若认购对象于缴款截止日期前足额缴齐认购资金,认购期提前结束。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认购对象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将认购款项足额缴纳至公司本次定向发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收到本次股份认购资金的汇款凭证,并确认认购对象 的认购资金足额到指定的专用账户后,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认购对象本次股 份认购成功。
三、缴款账户
户名 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账号 8114701082500836409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1、汇款时,收款人户名、开户行及账号应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2、汇款人应与认购对象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他人账户代汇认购款。3、在汇入款项时,需在汇款用途栏、备注栏或摘要栏中注明“投资款”字样。4、汇款金额严格按照认购数量所需金额汇入,请勿多汇或少汇,汇款相
公告编号:2023-044
关手续费由认购对象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公司提醒认购对象与银行核实汇款所需的相关手续,考虑资金在途时间, 确保认购款项能够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汇至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专用账户; 2、认购对象办理汇款时缴纳的相关手续费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中扣除;
3、认购对象汇入的资金与认购金额不一致的,以认购对象汇入资金及其与公 司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上确定的认购金额中孰低为准。若出现超额认购资 金,公司将在认购资金到账且完成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登记手续后将超额部分无 息退回认购对象账户;
4、对于认购对象在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认购对象应与公司及时 联络,以保证认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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