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36409 证券简称:明峰检测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等相关规定要求,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自挂牌以来,公司共进行过1次定向发行,即2020年股票定向发行,共募集资金15,785,000.00元,情况如下:
公司此次定向增发,经 2020 年 10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5 日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向合格投资者、部分在册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员工共计 22 名,共计发行 77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2.05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5,785,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
存入公司名下浙商银行宁波鄞南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3320021010120100064121
(认购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22 名认购人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缴款完毕)。2020 年 12 月 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995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收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15,785,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明峰检测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 2020 年 10
公告编号:2023-007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明峰检测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与原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浙商银行宁波鄞南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浙商银行宁波鄞南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3320021010120100064121 账户作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为本次发行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综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为本次股票发行而设立的专项账户内;公司与相关各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且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2020 年 12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2020 年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安排具体如下:
序号 用途 投入金额(元)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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