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高精数控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沈阳高精数控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精数控”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高精数控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自申请挂牌以来至2018年12月31日,进行过一次股票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9月22日,高精数控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高精数控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发行股票数量为1,8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2元/股,公司共募集资金25,56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1月15日全部到位,缴存银行为中信银行沈阳南湖支行(账号:8112901012600227277),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670021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收到《关于沈阳高精数控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230号)。该账户自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2月13日未使用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为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账户,截至2016年11月15日,公司已收到定增对象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为人民币2,556.00万元,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户名:沈阳高精数控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112901012600227277
开户行:中信银行沈阳南湖支行
(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已按照《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财务部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平台进行披露。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挂牌后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5,560,000.00元,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值为41,122.54元。2016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525,009.67元,2018年1-12月使用募集资金54,463.45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25,56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1,225.00
二、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5,601,225.00
三、募集资金使用(补充流动资金) 25,579,473.12
其中:购买原材料 22,694,450.05
研发投入 1,136,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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