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15
厦门市豪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虹路29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锦云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厦门市豪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厦门市豪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2018年度财务决算》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2019年度财务预算》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6,207,665.4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218,306.45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38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详情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19年4月24日公告《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1.议案内容:
继续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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