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10
公告编号:2017-003
证券代码:836404 证券简称:豪尔新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市豪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授信的金额为500万元,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十年。公司用编号为闽(2016)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40436号、闽(2016)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40424号、闽(2016)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40421号、闽(2016)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40428号的《土地房屋权证》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蔡锦云、孙小华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蔡锦云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孙小华女士系公司董事,系蔡锦云先生配偶。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03
2017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授信贷款并由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蔡锦云、孙小华因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回避此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蔡锦云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后 - -
埔北二里155号804
孙小华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后 - -
埔北二里155号804
(二)关联关系
蔡锦云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孙小华女士系公司董事,系蔡锦云先生配偶。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授信的金额为500万
元,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十年。
公司用编号为闽(2016)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40436号、闽(2016)
公告编号:2017-003
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40424号、闽(2016)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40421
号、闽(2016)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40428号的《土地房屋权证》为
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蔡锦云、孙小华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未提供任何形式的反担保,公司属于受益方,故本次交易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此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融资行为,用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需要。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有利于公司实际运营,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市豪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厦门市豪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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