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齐思:华英证券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上海齐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ST齐思资讯
2020-01-03 19: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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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1-03


华英证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上海齐思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英证券作为上海齐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关于终止上海齐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2 号)。具体内容如下: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你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19 年半年度
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5.1 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司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挂牌。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及时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你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我司公告
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如你公司未
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我司将自 2020 年 1 月 13 日起
终止你公司股票挂牌。”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上海齐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做出终止挂牌的决定,对挂牌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挂牌公司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挂牌公
司股票将自 2020 年 1 月 13 日起终止挂牌。

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我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将上述终止挂牌决定发送给 ST 齐思董事长,截至
本公告披露前,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李琼

联系电话:0510-85182951

邮箱:liqiong@huayingsc.com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提示公告之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终止上海齐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2 号)

华英证券
2020 年 1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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